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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河南省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2/19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教资助〔2016〕74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 贷款代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1〕316号),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大学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代偿资格申请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下列要求提出代偿申请: (一)服务基层的范围。根据《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我省高校毕业生服务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包括: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代偿时限。 (三)代偿年限。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四)代偿标准。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河南省银监局转发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教〔2014〕202号)要求,从 二、代偿资格审批 (一)县级审核。 (二)省辖市审核。 (三)省级审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定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教育厅向省财政厅申请下达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预算。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省辖市、省直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高等学校要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业务。各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于 (二)严格审核材料。请各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按时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避免出现材料不齐、手续不全、内容缺失、填报错误等情况。 (三)规范上报材料。一是申请代偿的高校毕业生应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在线申请网址:http://fwjc.gxzz.haedu.cn)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打印申请表格。二是初审通过人员须完整提供表中所需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名,表内指定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指定签名处须由当事人手写签名。三是各经办单位要依序整理、装订《申请表》和《汇总表》,确保两表排列顺序一致。四是认真撰写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2014年度本市(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情况,本年度材料审核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五是各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教育局要认真检查落实本市(县)2014年度服务基层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下拨或发放情况,并如实填写《河南省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各市(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于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对代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各市(县)在收到上级下拨代偿专项资金后,应及时足额安排本级应分担资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代偿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银行卡中。对于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挪用代偿资金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附件:1.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2.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河南省2015年度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汇总表 4.河南省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各市(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2016年2月3日 附件1 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一、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8个) (一)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26个)。 兰考县、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鲁山县、卢氏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淮滨县、潢川县、沈丘县、淮阳县、太康县、商水县、郸城县、新蔡县。 (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2个)。 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睢县、虞城县、上蔡县、确山县、平舆县。 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5个) 伊川县、叶县、内黄县、原阳县、濮阳县、舞阳县、方城县、夏邑县、罗山县、息县、西华县、扶沟县、泌阳县、正阳县、汝南县。 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一份,申请人及经手单位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规定位置粘贴(或夹带)所需证明资料,并确保表内信息及证明材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复印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必须加盖高校(生源地)资助中心公章。 附件3 河南省2015年度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总表 (市/县)代偿总人数: (市/县)代偿总金额: 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签字(章) 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填 报 人: 填报日期: 河南省2015年度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总表 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注:本表请登陆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下载。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加盖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骑缝章) 附件4 河南省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各市(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名称(公章): 市(县)财政局
填表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 注:此表一式两份,由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财政局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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