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中心
|
作者:资助中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5/7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鉴定证明 河南省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同学(身份证号 ),系我校 级 学院( 系) 专业学生,学制 年。在校学习期间,该生思想积极向上,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学习成绩 (合格/良好/优秀)。 该生___________学年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现经学校审查,该生在校未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现前往你处申请办理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手续。 特此证明。 学生就读院系(章) 所在高校学生处或学工处(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 生 承 诺 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学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学生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