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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3
舞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县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全县各中心学校及县直各中小学: 大力提倡学校师生自制教具,对弥补教学仪器不足,丰富实验教学手段,强化课堂教学效果,促进课程改革,推行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师生教育教学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实验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技装〔2008〕2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中心校及县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财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鼓励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自己动手制作教具,锻炼、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推动自制教具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为实验教学服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服务。 二、评选活动要求 1、参评自制教具的设计和制作要符合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实用性的原则,做到原理正确、结构科学、制作简便、效果明显,美观实用。 2、参评的自制教具要注重教学应用,能紧扣课程标准和教材,符合课改理念,遵守形象化教学和科学的认知规律,能解决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3、各乡(镇)要积极引导中小学学校师生在抓好理、化、生、数学、科学等学科教具制作的同时,重视抓好体音美、文科教具的制作,与学校实验教学工作密切结合,不断提高制作工艺、性能和教学应用效果。 4、各乡(镇)的评选工作要严格标准,逐级评选,优中选优。各乡(镇)选报3-5个自制教具参评县、市、省级评选(各乡镇至少要选报1个学生和2名老师的自制教具参评)。评选结果将列入乡镇年度考核中。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优秀自制教具的推荐工作 按要求填写有关附表,于2010年6月18日前将参加县市省级评选的自制教具、文字材料(一式三份)报县电化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7139512 联 系 人:张志伟 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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