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中心
|
作者:资助中心 文章来源:省资助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8/30
【河南学生资助政策之十五——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__国家免学费】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涉农专业范围,根据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10%确定(扣除涉农专业和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 |